新財務報表解讀
- 來源:中華會計網校
- 時間:2018-01-18 10: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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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會〔2017〕30號《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自2017年度和以后會計期間,需要啟用新的企業財務報表。非金融企業需要按照《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編制財務報表,而金融企業可以根據金融企業經營活動的性質和要求,比照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相應調整。
新財務報表解讀
一、新財務報表相比現有財務報表格式的變動
1.在資產負債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資產”以及“持有待售負債”項目;
2.利潤表中,在“營業利潤”之上新增“資產處置收益”項目;
3.利潤表中,在“營業利潤”之上新增“其他收益”項目;
4.利潤表中,在“凈利潤”之下新增“持續經營凈利潤”和“終止經營凈利潤”項目。
所以這次財務報表修改,變動的只有“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其理論依據是2017年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財會[2017]13號)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變動如圖:


二、報表修訂項目說明
1.新增“持有待售資產”行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非流動資產及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處置組中的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在資產類科目新設置的“持有待售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新增“持有待售負債”行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處置組中與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資產直接相關的負債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在負債類科目新設置的“持有待售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新增“資產處置收益”行項目,反映企業出售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或處置組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以及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債務重組中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也包括在本項目內。該項目應根據在損益類科目新設置的“資產處置損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處置損失,以“-”號填列。
3.新增“其他收益”行項目,反映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等。該項目應根據在損益類科目新設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4.新增“(一)持續經營凈利潤”和“(二)終止經營凈利潤”行項目,分別反映凈利潤中與持續經營相關的凈利潤和與終止經營相關的凈利潤;如為凈虧損,以“-”號填列。該兩個項目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的相關規定分別列報。
三、由新增報表項目導致原有報表項目的涵蓋內容發生變化
1.“營業外收入”行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營業利潤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債務重組利得、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2.“營業外支出”行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營業利潤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新財務報表解讀
這次的報表修訂是順應《會計準則》的變動,而且其變動的內容也有新修訂的《會計準則》決定,所以想要理解財務報表的修訂,需要先弄懂新修訂的幾個《會計準則》。
1.新增“持有待售資產”行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非流動資產及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處置組中的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在資產類科目新設置的“持有待售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新增“持有待售負債”行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處置組中與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資產直接相關的負債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在負債類科目新設置的“持有待售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新增“資產處置收益”行項目,反映企業出售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或處置組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以及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債務重組中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也包括在本項目內。該項目應根據在損益類科目新設置的“資產處置損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處置損失,以“-”號填列。
3.新增“其他收益”行項目,反映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等。該項目應根據在損益類科目新設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4.新增“(一)持續經營凈利潤”和“(二)終止經營凈利潤”行項目,分別反映凈利潤中與持續經營相關的凈利潤和與終止經營相關的凈利潤;如為凈虧損,以“-”號填列。該兩個項目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的相關規定分別列報。
三、由新增報表項目導致原有報表項目的涵蓋內容發生變化
1.“營業外收入”行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營業利潤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債務重組利得、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2.“營業外支出”行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營業利潤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等。該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新財務報表解讀
這次的報表修訂是順應《會計準則》的變動,而且其變動的內容也有新修訂的《會計準則》決定,所以想要理解財務報表的修訂,需要先弄懂新修訂的幾個《會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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